二、辩证法
一)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二)运动和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学会运用创造性思维。 (三)规律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客观的;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四)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六)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相互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相互关系;做事情要把握重点和主流,同时也要统筹兼顾;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七)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八)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九)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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