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1-13 12:27:32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8000余人。
学院设有海宁长安、下沙两大校区。长安校区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长安镇,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长安校区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离浙江财经学院直线距离10余公里。下沙校区设在浙江财经学院校区内。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标准语音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拥有充足的多媒体教室、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先进的校园网络,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
学院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方针,依托浙江财经学院的办学优势,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专任师资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来源:gaoxiaojob.com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2011年1月)》(附件1)。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2011年1月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11年1月12日16:00前下载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电子简历(含个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到dfzzb@zufe.edu.cn,书面材料面试时送交审查。
2.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1月13日--14日。
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将汇总应聘材料并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1月15日前通过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网(http://dfxy.zufedfc.edu.cn)公布并通知到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考核
时间:待定
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来源:高校人才网
4.拟录用与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及应聘者综合情况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实习考察对象,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实习考察的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73-87571518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2011年1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工作人员) 来源: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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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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