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1年度教师(含师资博士后)及实验教师补充计划
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需要,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我校补充教师54人(含师资博士后),实验教师12人。方案如下:一、计划分配学院补充教师计划数(含师资博士后)补充实验教师计划数备注
材冶学院73
城建学院20限建筑学或建筑材料专业
管理学院51
化工学院20
资环学院11
机械学院81
交通学院20限车辆工程专业
理学院62
外国语学院10必须是博士
文法学院31
信息学院72
计算机学院40
医学院30
国际学院10
耐火与高温陶瓷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1
合计5412
二、招聘条件1、补充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① 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精神。② 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教授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③ 基础学历是“211”工程高校或我校统招大学本科且获学士学位。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原则上英语达到六级水平。④ 符合我校学科团队发展的需要,必须有相关团队负责人的考核意见,能胜任讲授至少一门我校急需的课程。有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稳定的科研方向,曾在该领域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参与过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2、补充实验教师的基本条件① 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精神。②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③ 基础学历是“211”工程高校或我校统招大学本科且获学士学位。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英语达到六级水平。④ 符合我校实验室建设发展的需要,必须有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的考核意见。三、相关待遇① 对特设岗位计划(如“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等)以上的人员提供安家费。② 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的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和福利待遇外,学校提供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和福利待遇外,学校提供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我校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的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提供2万元的博士后科研专项经费,经考核合格转为师资后的,出站考核合格后再提供1万元的科研启动费。③ 新引进人员根据科研需要,可以申请科技处设立的学校“青年科技骨干培育计划”和“优秀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校基金)。四、说明① 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引进的新教师除985高校毕业的博士外原则上应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作为师资博士后培养。根据中期考核或出站考核情况择优录用,转为固定教师编制。② 各学院(或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引进高层次拔尖人才不受计划限制。③ 引进的教师必须在实验室或企业工作1年以上,具体考核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
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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