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1-8 00:02:30

2002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录用招警简章

2002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录用招警简章  《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47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人发〔1996〕84号)、《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从大中专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考试录用1117名人民警察。
  一、考录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录用计划范围内,根据毕业生报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录用。
  二、考录计划和范围
  (一)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即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130名。考录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002年本科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公安厅机关18名(含省刑科所3名)。考录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002年本科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省辖市公安局机关327名。考录范围为: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和2002年大专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0年、2001年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
  (四)县(市)、区公安局(分局)633名。考录范围为: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和2002年大专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郑州、开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省司法学校,省司法警官学校,省检察学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毕业生和2001年、2002年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郑州、开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0年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9名。考录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3年本科毕业生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2年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国家计划内普招的2002年本科以上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不限。报考省公安厅机关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法律、文秘、计算机、侦查、金融票据、无线电、痕检、化验、模拟画像。报考省辖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为公安、文秘、电信、财经、计算机、其他六类。其中公安类包括法律、公安管理、治安学、侦查学、交通管理、政治保卫、刑事技术(含医学、化学)等相关专业;文秘类包括中文、新闻、历史、哲学、社会学、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电信类包括电子、电波、信息传播、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财经类包括财税、金融、经贸、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学、应用物理等相关专业;其他类是指公安工作需要而上述5类专业不能涵盖的某些专业,如心理学、档案管理等。报考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为公安、计算机、法律、英语。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某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等;
  5、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四、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2、报名地点:省公安厅和各省辖市均设立报名点,分别负责报考省公安厅(含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省刑科所)人员和报考各省辖市基层公安机关、各省辖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人员的具体报名工作。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见附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2000年、2001年、2002年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加盖公章的协议书、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2003年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等有关证件和材料(审验后交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8张到报考职位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2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于12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主要参考用书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指导》(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规划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1999年7月版),《公共基础知识学习辅导》(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10月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及运用、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参考用书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规划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1999年7月版)。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参考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1月版)。
  笔试时间定于12月28日至29日。28日上午8∶30-11∶00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试公安基础知识。29日上午8∶30-10∶30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集中在郑州举行。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5%+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40%。
  硕士研究生、双学士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该职位人员的笔试最高成绩计算;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经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直接录用。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40%。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有一项不满5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与政审人员。考核与政审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执行。
  (七)审核与审批、录用 对体检、考核与政审合格的人员,省公安厅和各省辖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审核)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待遇
  被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资格,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0371-5991155转22025;咨询网站:河南公安信息网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公安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1-9 15: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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