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党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党员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瓯海区党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驻各镇街、瓯海经济开发区党员服务中心2个岗位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岗位一面向选聘到瓯海区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岗位二面向全区其他社会人员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中共党员。
4、岗位一面向选聘到瓯海区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要求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工作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5、岗位二面向全区其他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的,要求瓯海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 5:00。
(二)报名地点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选聘到瓯海区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选聘合同证明。
2、提交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或瓯海党建网(www.ohdj.gov.cn)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领准考证凭证》于2011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 5:00)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221会议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 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登陆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或瓯海党建网 (www.ohdj.gov.cn)查询,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录用的或自动放弃者,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与瓯海党 建网(www.ohd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 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本通告相关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瓯海区党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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