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人事处同意,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现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专业学位管理科科员一人,流动编制
岗位职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审核、实践基地建设与实习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评估与监督;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及专业学位信息建设;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的聘任,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
二、应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好,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VF等办公系统。
4.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就读于“211”院校。
5.201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或2010届毕业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各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
2.2010年12月22日至31日,应聘人员报名。符合招聘条件并自愿应聘的人员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岗位应聘申请表》(网址:http://www.yjs.snnu.edu.cn)。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于2010年12月31日下午4:00之前送交至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26室,电话:029-85310348),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完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外地应聘人员可将填写好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岗位应聘申请表》发送至yjsjz@snnu.edu.cn,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时,再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书和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与所填写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2011年1月3日,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条件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述职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2011年1月4日,述职答辩。参加述职答辩的应聘人员陈述、答辩各5分钟,应聘人员陈述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作简历、对所应聘岗位的设想、思路、目标和措施,并回答评委的现场提问。评委在听取应聘人员陈述答辩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推荐表。
5.2011年1月5日,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得票情况,讨论研究拟聘人选。
以上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因特殊情况如有变动,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及时公布相应的更改情况,请应聘者关注。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不转人事关系及档案关系。聘任期间的待遇由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四部分构成。核定的具体办法是:
1.岗位工资:根据本人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2.岗位津贴:根据本人条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
3.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4.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本招聘公告由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部人事处
2010年12月22日
附件:
1.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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