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0-2011学年度招聘计划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30日,该院的前身为天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从1980年创立法学专业起,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已有26届本科生、6届硕士生毕业,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法律人才9500余名,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在本科专业水平评估工作中获得教育部专家的充分肯定。在研究生教学上,已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和法制史学4个法学硕士点,2007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和民法学两个分会近年相继由我院组织成立。2009年我院申报的教育部财政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获得成功;2009年我院实验室申报的教育财政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取得成功。目前已经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单位资格;并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积极创造条件。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求贤若渴,我们祈盼一切有志于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下列优秀人才来我校,与我们共谋发展,共创辉煌。在此我们发布招聘启事,诚望有意者尽快采取你方便的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招聘专业及参考计划请见附件)
联系人:梁津明
吴虹
马丽颖
联系电话:86-22-23766224(办公),13002251096(手机),86-22-23766219(办公)
传
真:86-22-23766224 E—mail:sdfxy@mail.tjnu.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简历”)
天津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招聘计划(适用于教学科研岗位)
专业要求拟安排岗位及录用说明学历要 求
人数
其他要求(职称、年龄、毕业院校等)
二级学科专业方向
经济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行政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民商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刑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法律史学外国法律史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1副教授以上,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法理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博士研究生
国际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国际私法博士研究生
诉讼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刑事诉讼法博士研究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教学科研博士研究生优先1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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