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15 12:09:57

2010年辽宁省葫芦岛公务员考试面试的通知

关于2010年葫芦岛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0]298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全市面试时间根据省里要求,统一确定为2010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开始面试,下午1: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葫芦岛市第六初级中学(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乘坐18路、1路、9路 到 三一三门诊 下车步行309米 )。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分组安排
五、面试考生的报到、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分别于面试当天上午7:10和下午12:40之前到葫芦岛市第六初级中学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试人员按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六、面试规则
1、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官提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面试具体程序。考生自候考室到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后离开考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
3、面试考生分组方法。坚持参加同一个职位面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并由同一组考官面试的原则。
4、面试题本的使用。面试期间,每半天为一个单元、使用一套面试题本。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6、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按顺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姓名和准考证号。考生参加面试不得穿戴有特殊标志的服饰,携带的通讯设备要放到指定地点,交工作人员保管,一旦发现私自携带,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不得携带资料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带走面试草纸。面试后,考生须及时离开考场且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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