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10 12:17:10

南京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情况南京市气象局隶属于江苏省气象局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包括其下属的市气象台、市城市气象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南京市内及五区(县)的气象测报、天气预报、气象服务、信息传播、灾害防御、科学研究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任务,为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以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公共气象服务。二、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用人方式
市气象台(全额拨款)气象预报及气象业务研发1气象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为气象相关专业。编内
气象预报及气象观测实验1气象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为气象相关专业。要求男性(说明:此岗位有野外实验工作任务)。编内
气候或气象灾害评估1气候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为气象相关专业。要求男性(说明:此岗位为野外作业)。编内
市城市气象服务中心(自收自支)雷电灾害风险评估1雷电科学与技术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为雷电相关专业。编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8日-11月24日上午9:00-下午4:302、报名地点: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南京市玄武区昆仑路16号,404室)。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2)学生证;(3)所在学校盖章的应聘推荐表;(4)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表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以上证件和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法。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1:3,内容为气象相关基础知识。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将对其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气象局网站(http://www.njqx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八、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照规定与各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博士研究人员试用期3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对试用期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南京市事业编制内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九、咨询、监督电话025-83287162。

南京市气象局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南京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