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9 11:30:21

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所有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等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
(三)岗位数量(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和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30:1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9日-11月24日。
2、报名地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办公室(人事科)。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履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卫生局进行复审后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00-4:00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赣州卫校新校区。考生于12月3日统一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室(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或操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
2、面试地点:赣州卫校新校区。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承担,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资格。考核基础分为80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在职人员,年度考核评过优秀的加10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的加10分;应届、历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过三好学生等综合奖项的加10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的加10分。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考核成绩,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考核分数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2、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3、聘用。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附件:   2010年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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