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6 17:02:30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1、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科普教育、科技交流等活动。
2、辽宁省科技咨询中心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活动。
3、辽宁省科普宣传中心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科普声像资料的编辑和科普期刊的出版。
4、辽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是省科协直属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青少年科普和科技竞赛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共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其中:省科技馆14人,省科技咨询中心1人,省科普宣传中心1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1人。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条件(详情见招聘计划信息表),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2010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www.lnast.net)。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承诺制度,由于报名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承担。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上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以下)。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16:00,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
3、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并按时缴纳考务费后,于2010年11月24日-11月27日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及申论,分值比例为4:6,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8日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考生在12月6日以后,可通过《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分数线由省考试局统一划定,未达到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公布。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份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同版),于12月8日至12月10日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并带相关复印件2份)。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需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网》查询。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经审查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面试结束后,由省科协统一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省科协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
2、对拟聘人选,由省科协组织事业单位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www.lnast.net)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由省科协统一到省委组织部备案,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ZB、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笔试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收取。
(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24-23221903
咨询电话:024-83932901\024-23221675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0年11月5日
附: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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