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1、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共13名。
2、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共2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在驻马店市工作符合遴选条件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遴选职位为科员。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如果同意安排到科员岗位工作也可以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政府1号楼9楼1907房间)。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须填写《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它要求。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3部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各30分,公文写作能力测试 4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十八大报告、驻马店市市情)和《申论》,各占15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12月18日上午8:00 —9: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 —11:30《申论》,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 5,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后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人选,如果面试时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按1: 3确定,则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人选。
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起草综合文字材料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公务员。
(五)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遴选公务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2601906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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