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报考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名单见附件。
根据考试情况,本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 2012年12月1日(周六)
面试资格确认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上午8:30-12:00。报考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航空港区派出所)、巩义市公安局、登封市公安局、上街区公安局的考生参加。
第二批:下午13:00—19:00。报考荥阳市公安局、新郑市公安局、新密市公安局、中牟县公安局的考生参加。
地点:金水路派出所(市民新村北街6号,原金水公安分局)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一)招录对象是高校毕业生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二)招录对象是退役士兵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同时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三)招录对象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以及相关服务证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携带有关省辖市、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二)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 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
(五)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联系。有关面试事项,通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z.hrss.gov.cn)、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附件:2012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0371-67187677
郑州市公安局:0371—69620050
郑州市公务员局:0371—67886257
中共郑州市政法委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公务员局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与众不同 不是1号和2号吗,咋个只有1号了,凡哥,必须按照他们分配的那个走吗,要是分到下午了,上午去成不 必须按分配走吗?如果一号上午去不了,下午或者2号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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