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8-28 18:11:57

苏州市金阊区事业单位2010年夏季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发1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117号),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并符合具体岗位的具体年龄条件(年龄一律计算到报名之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4年9月5日后出生);(三)本科学历及未取得学位的研究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应届生为苏州市生源),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四)对通过2006、2007、2008年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选拔程序到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以100分为上限)。(五)具体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夏季金阊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六)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9月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三、报名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10年9月5日(星期日)8:00—16:0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二)报名程序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2.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0年苏州市金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交金阊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报名收费。经资格验证合格后,交考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两张,办理报名手续。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贫困家庭人员,凭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由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2.2006、2007、2008年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开选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另须出示本人工作单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个人工作表现鉴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4.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均为A类岗位,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3:1,具体见附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5.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四、考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金阊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西环路2115号),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一张试卷)。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3.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4.笔试成绩于2010年9月27日09:00—9月29日17:00,在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chang.gov.cn/)上公示三天。(二)面试1.面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金阊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西环路2115号)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在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chang.gov.cn/)上公示三天。五、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统一且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六、考核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七、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金阊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和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文件执行。八、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581161。九、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830870。附:《2010年夏季金阊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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