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抚松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深化我县教育体制改革,适应高中课改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抚松县第一中学招聘专任教师。结合抚松县第一中学教学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教育发展,教师为本。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资源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抚松县第一中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抚松县第一中学教育教学水平快速提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共计7名。具体岗位如下:
语文教师1人、 数学教师1人、 英语教师1人、 地理教师1人、 化学教师1人、 生物教师1人、 体育教师1人。
四、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和报名条件
高中专任教师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达到相应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抚松县所有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竞聘高中专任教师岗位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并取得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2、所报考学科岗位必须与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相符。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各学科教师均需胜任班主任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空缺岗位需求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和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2010年8月23日——8月31日,在抚松县电视台、抚松县政府网站、抚松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日——9月10日。应聘者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39—6257204
3、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4、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1、试讲包括现场备课和说课,试讲内容由考生抽签或由评委根据学科内容现场指定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中某一课内容,试讲办法另行规定。
(1)备课:按照备课的常规要求,结构完整的设计出一课时教案并写出简案,备课时间30分钟以内。
(2)说课:按照说课的常规要求,将所备课内容、教学设计以说课形式表述出来,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2、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对试讲教师评课打分。
(五)录用办法
1、试讲结束后,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列,分学科按成绩录取。
2、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3、根据试讲结果,组成考核小组按成绩对入闱人选统一进行政治审核。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出具思想品德鉴定。
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6、县教育局依据试讲、考核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选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7、拟聘人员在抚松县教育信息网站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相关事宜
(一)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合同期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应聘教师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和工作条件。
(四)应聘人员上岗前须向县教育局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提供或不属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试讲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处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于违 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组织领导
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抚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涛
县委常委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范厚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世德
县教育局局长
姜成福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费聿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清香
县教育局副局长、纪检书记
陈
蕾
县教育局副局长
栾世和
县考试中心主任
赵洪福
县教育局人秘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松县考试中心。
主
任:费聿庆
副主任:栾世和
成员:由纪检委、人事局、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
抚松县人事局
抚松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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