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9名教师简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双师型教师岗位的年龄在18-40周岁(1970年1月1日-1992年8月1日),其他岗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0年1月1日-1992年8月1日);
4、报考双师型岗位的应具有讲师及以上的教师职称和高职院校评估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其他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四年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申报岗位专业应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年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未就业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双师型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教师职称证书及职业技能证书,(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6张,填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2)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3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0年9月3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面试)。
(一)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等科目。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8:30-10: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关于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的精神,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试讲)
根据聘用岗位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2顺序确定参加试讲(面试)人员。
进入试讲的人员,按所报岗位及专业,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专业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50%
2、音美舞蹈等特殊专业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研究生优先。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另行安排。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技能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1、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bb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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