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困难大学生公告
南阳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困难大学生公告为促进就业,加强社会服务,创新用人模式,拓宽事业单位用人渠道,弥补机构编制的限制,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用人机制,探索解决市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家庭困难大学生就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家庭困难大学生10名。
2、专业:财务管理3、金融学1人、法律2人、文秘2人、人力资源管理1人、计算机1人。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央、省属驻宛、市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3、拥护GCD,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上进心、事业心和主动性,能吃苦耐劳。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用工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主要派遣市直有关事业单位)有专门机构对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享受有关就业政策。
四、招聘程序
1、考试报名:时间从8月16日至8月17日;地点:南阳市兴隆路1号(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
报名者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常住地证明、父母一方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像片5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进行,对报考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工作由南阳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与有关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5、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此合同属劳务派遣企业性质,用工方终止用人行为即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可享受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聘用人员学籍档案可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6、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如出现不服从工作分配,不遵守工作纪律,不适应工作职责要求的,相关部门有权终止聘用。
五、工资报酬
岗位补贴+绩效工资及补贴,享受社保补贴,缴纳社会保险。
六、监督实施
整个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拟聘用人员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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