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公安机关体检通知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生:体检定于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务于2012年11月17日早6:30分前到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门前集合,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后果自负。
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体检费500元。
三、参加体检必须空腹。
四、不准携带手机或其他通信设备,入闱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参加体检考生不得穿着具有职业色彩或带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饮食。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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