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政法干警招录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关于对2009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中享受教育考试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根据《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41号)“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的规定,现将2009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中享受教育考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09年9月12日至18日
监督电话:0371-65796015
请被公示的考生于9月14日至9月16日,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送交报考职位的省级政法机关政治部。逾期未提交的,后果自负。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焦 巍0371-65762707
省公安厅政治部
联系人:李胜利0371-65882095
省司法厅政治部
联系人:侯军强0371-65909606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
2009年9月11日
更多查询详情:http://www.110bbs.net/thread-33913-1-1.htm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