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6-18 11:57:40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疾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专业技术人员8名,应届大学毕业生2名。岗位、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疾控中心日常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招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锦江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0日—7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锦江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锦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其他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
(3)初审。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格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考资格信息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1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锦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0年7月19日—2010年7月23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及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7月2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笔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计分方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的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0年7月23日17:00以前交锦江区人事局(地址:成都市书院南街41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7月30日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锦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cdjjrc.com);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2、资格审查和面试
依据按比例折算后的笔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由区公招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比例或该招聘岗位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锦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查询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4日——8月6日
资格审查地点:东光小区锦华路一段221号锦江区疾控中心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等。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0年8月17日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成都市锦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cdjjrc.com)查询。
(三)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核(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及资格复审。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锦江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网址:锦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cdjjrc.com),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卫生局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审批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锦江区监察局监督。
监督电话:028—84558101
招聘咨询电话: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局028-84410708
成都市锦江区人事局028-86745457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事局、锦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xls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闪闪温柔- 发表于 2010-7-22 15:16:56

没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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