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6-10 15:55:52

云南省嵩明县教育系统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4名)。
从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2、师范类专科毕业生(16名)。
从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嵩明籍师范类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中招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3、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3日至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45号)。
3、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2010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二级乙等以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填写相关表册;
5、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岗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所报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接近。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3)每个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试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考核由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考察应聘者对初、高中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面试100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本科考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及高中教材;专科考对应学科的初中教学内容及初中教材。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知识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45号)。
2、面试
(1)人选确定。考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3、成绩公布: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专业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并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等同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嵩明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则同时通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体检、考核、聘用,若笔试成绩再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考核、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二)2010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交毕业证,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办理招聘手续前必须提供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材料,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由该岗位应聘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考核体检(递补人员总成绩须在60分以上)。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本次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全部进入嵩明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统一推荐聘用到基层学校。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严禁弄虚作假,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对有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监督举报电话:0871-7916231(嵩明县监察局)
0871-7923537(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招聘简章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7914846
附:《嵩明县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计划表》

嵩明县教育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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