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2010年人才招聘工作方案。一、学校简介黑龙江科技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松花江畔,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具有矿业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经过几代科院人的创业创新,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教学型大学。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拥有采矿工程等4个省重点学科、7个省重点专业、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4个省级教学团队。2005年建成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瓦斯固化储运实验室,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基础研究中心9个实验室之一。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从欧洲引进了先进设备和技术,建成了具有逆向工程、粉末成型、快速加工等研究方向国内领先水平的现代制造工程中心。学校坚持特色办学,以服务为宗旨,立足煤炭行业和区域经济实际,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战略,省教育厅确立五所高校分别牵头搭建服务平台,我校牵头与省内煤电化企业共同搭建服务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人才与技术支撑平台,成为我省高教强省战略的五个服务平台之一。学校坚持在历史中形成传统,在发展中弘扬特色,以特色提升办学活力,铸就了反映办学传统和时代特征的“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和“求真求实、创业创新”的校风,形成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和“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教育理念引领下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为煤炭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二、2010年招聘计划见附件1。三、考核办法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意见》(黑办发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校调入和接收人员的质量,提高我校教职工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如下考核办法。1、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招聘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院士除外),身心健康;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应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统招本科起点;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2、资格审查人事处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对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其自荐材料反馈到各二级用人单位,由各二级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应聘人员沟通联系,确认其研究方向、学识水平,确认面试、试讲人选,原则上面试、试讲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保证3:1以上。3、面试、试讲考核成立由人事处牵头、纪检、教务、科研、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拟聘人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并对拟引进的教师岗位人员组织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专家组依据应聘人员的答辩、试讲情况,进行打分、投票,提出综合录用意见,并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确定拟录人员。4、公示、录用对拟录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5、体检拟聘人员需经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6、聘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7、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四、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可携带《应聘登记表》(附件二)及个人简历(一式两份)现场报名。也可填写《应聘登记表》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ky_rsc@usth.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邮编:150027电话(传真):0451-8803602888036082联系人:王维杰,夏秀营五、监督电话:0451-87130130(省人保厅)-87130315(省纪委驻少人保厅纪检监察室)-88036015附件1.doc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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