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将吸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
本网讯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32号),对引导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有序流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表示,从2010年起,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中,安排一定比例(10%左右)的招生计划,专项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要根据当年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有关招录大学生“村官”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5_551:}.....不太懂... 看看 那我们警校毕业的谁来管 就是说大学生村干部期满后 政法招警给予一定的比例招录 伤心了竞争来了 什么也照顾,就是不照顾警校毕业的~ 警校出来没多少优势! 还要来竞争啊!!!{:5_555:} 警校算是白上了,屁都不是 看来哥哥高专毕业这个村官没有白考啊! 适着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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