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15名教学及教辅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及学历结构,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空编空岗的实际情况,经报上级机关审核批准,现拟择优公开招聘15名教学及教辅工作人员。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1、教辅工作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申论,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共计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2、教师工作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学术成果及现场命题试讲。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lnftsrs@163.com]报名信箱为lnftsrs@163.com,发信主题应注明所应聘岗位(一人限报一岗),报名格式请登录http://www.lnfts.cn→人事管理→表格下载。
3、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1-81318212(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4、报名信息未按要求格式填报或应聘者基本条件不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将不予安排考试、考核或试讲。考试时间定为7月14日,试讲时间定为7月15日,考试前一周将在校园网发布通知。考试、考核、试讲结果及面试通知将通过报名信箱反馈给应聘者。
四、面试、试讲及资格审查
1、教辅岗位面试人数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教师岗位试讲人数根据应聘者专业技术成果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试讲。
2、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时须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者应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以拟招聘岗位,按照试讲或笔试、面试权重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要求将遵照省人社厅统一规定执行。
六、考核
按要求进行体检并合格后,将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省外经贸厅人事处组织安排,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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