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公开考录市委党校教师公告
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选拔优秀人才,满足我市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临汾市委党校将面向全国组织公开考试录用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岗位及数量此次公开考录专业课教师10名。
1、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专业课教师5名(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等);
2、当代知识专业课教师3名(包括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律、当代世界军事、当代世界思潮、汉语言文学等);
3、管理学专业课教师2名(包括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
二、考录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晋 办发〔2006〕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晋人字 〔2006〕99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进行排队。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加分条件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
三、考录工作程序
1、报名。应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 专业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已参加工作者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须交近期1寸正面红底 同版免冠彩照4张,报名费和考务费300元。同时填写《临汾市公开考录市委党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考录资格。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报名地点:临汾市委党校(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段30号)北楼215、216号房间。
2、资格审查。考录工作领导组办 公室对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各考录岗位拟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5。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与试讲两 种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试讲命题均采用专家入闱的方式命制。
笔试按照《中国GCD党校工作条例》和本次考录岗位对党校教师的要求分别拟定考题,限时答题。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各考录岗位录用人数 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试讲按照考录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题目。在封闭状态下,限时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根据笔试与试讲的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考录岗位录用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由考录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工作由考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市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 部发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录用。根据考试、考察 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享受临汾市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相关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 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未尽事宜,由考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7—3363931 13653573888 0357—3363953 13111178887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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