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市公开招募3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团市委决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大连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大连地区普通高校2010届毕业生。
(二)招募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招募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招募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募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学招募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和待遇保障
(一)招募人数和服务岗位
2010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00人。其中,到乡镇卫生院工作54人,到乡镇中小学工作62人,到乡镇农科站所工作18人,到村委会工作166人。具体岗位见《2010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
(二)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三)待遇保障
1、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
2、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服务期限视同工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4、代偿助学贷款。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7日0:00至6月12日24:00期间登陆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点击“三支一扶”考试,进行报名。
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区市县)的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4、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3日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双向选择协议书》或《推荐表》)及网上下载已填报并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毕业生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22日至25日期间,登陆大连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成绩查询:考生请于2010年6月29日登陆大连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4、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名单查询:请考生7月16日登陆大连人才网查询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报考各区市县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2: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达不到招考计划2:1比例的地区,可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报考其他地区2:1比例以外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区市县间调剂,仍不足2:1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按1:1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0年7月23日。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县参照有关标准自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招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签约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于2010年8月4日通过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各区市县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
七、培训和上岗
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经市和相关区市县集中培训后,于9月1日上岗工作。
八、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政策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总的原则是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鼓励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其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事业单位服务的大学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有职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事业单位以及本市直属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规定的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4、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优惠政策。
5、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九、咨询电话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8461870584618709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资格审查提示
各位考生:
为保证考生顺利通过资格审查,未就业的考生请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1、有就业单位并已办理过报到手续的,请提交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
2、办理过报到手续后工作有调动的,请提交《干部调动表》及现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
3、已办理直接代理的请提交《人事代理手册》。
4、未办理过报到手续的,请提交《报到证》(《派遣证》);如若《报到证》名头有单位的,请提交《报到证》(《派遣证》)及单位离职证明。
5、办理过《失业证》的请提交《失业证》。
2010年招考计划(专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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