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赣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公开考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为选拔优秀文秘人员,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办公厅机关文秘人员结构,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领导.同意,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考选机关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选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机关文秘人员7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必须为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且符合交流进公务员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工龄及年龄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三周年(含2007年选拔生,2007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试用、公示、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笔试、面试各设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4。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21日
2.报名地点: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赣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总支(1550房)。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8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150元。
考选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9的比例,取消或调减考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和选用资格。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6月25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学技术、市情、文秘写作等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文秘写作能力。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前21名者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的时间:7月3日,面试地点另定。
(四)体检、政审考察、试用、公示、调动等
面试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合成总成绩,最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和政审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体检。
2.政审考察。按1:2比例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
3.试用。按1:1比例试用,试用期半年。
4.公示。试用期满,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同意调入,并在市政府办公厅和调动对象原工作单位公示7天。
5.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电话
0797--839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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