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江西师范大学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会城市南昌,现有瑶湖、青山湖和青云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00亩,建筑总面积133余万平方米。学校缘起庐山白鹿洞书院,肇基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国立南昌大学;1953年改为江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江西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近4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2800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5000余人。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8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1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为45.5%;研究生比例为59.6%,35岁以下教师比例为47.7%。学校有国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博士生导师1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江西省跨世纪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7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8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5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9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青年体育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9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9人。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试点高校、全国心理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团委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学校人事处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
招聘学院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岗位条件
高校辅导员
教育学院
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史、高等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
1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辅导员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符合高校政治辅导员的岗位要求;
2.中共党员;
3.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5年6月30日;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10年8月前需取得硕士学位);
5.了解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熟悉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校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社团负责人以上职务)一年以上(提供聘书),并在担任该职务期间曾获得相关荣誉称号(须提供获奖证明)。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文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历史学、旅游管理、博物馆学、文化产业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计算机、统计
1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通信、电子、物理
1
地理与环境学院
人文地理、自然地理、区域经济
1
城市建设学院
工程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城市规划、建筑学
1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技术
2
传播学院
传播学、新闻学、教育技术
1
财政金融学院
经济、金融、会计、财务管理
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5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联系方式:
人事处:0791—8120181(杨老师)
学生处:0791-8120140(刘老师)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③各类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或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④现工作单位或学校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⑤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二张。
以上各类证书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核方法
1、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的方式。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如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5: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大学生教育管理法律法规及工作方法。
4、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院岗位计划5: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须通过心理测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入闱。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招聘学院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期限至少为4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转岗。
七、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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