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发表于 2010-5-21 15:42:41

四川省凉山州人事局关于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将于2010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及名额:本次招聘单位共25个、招聘名额136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107名,县(市)属事业单位29名。二、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范围、资格条件等详细情况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至5月27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简章,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二)网上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年5月23日至29日24: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2:1(具体比例见各招聘单位《简章》)。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有关情况于2010年6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6月12——18日24:00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成绩构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等见招聘单位《简章》。(一)笔试笔试公共科目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专业科目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1.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3.笔试成绩公布(1)公共科目成绩于7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专业科目成绩于7月5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公布。(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于7月25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公布。4、笔试成绩查分: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查询。公共科目成绩请于7月6日——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查询结果于7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科目成绩请于7月6日——8日向招聘单位申请查询,查询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公布。5、政策性加分:(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市区)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0年6月21日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报考单位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公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统一于2010年8月1日——5日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三)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五、体检、考核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六、聘用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人事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七、纪律与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咨询电话:凉山州人事局0834-2173682、2193463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凉山州人事局监察室0834-2191712
附:各招聘单位《简章》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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