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检察院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和市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二、报考的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5月26日每天9:00—17:00;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二)报名方法及要求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名时填写《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或登录信阳市人事政务信息网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5元。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0年5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往东500米)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招聘办法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按考试成绩聘用。
笔试、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各类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2010年 5月30日上午8:00至10:00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面试1、面试时间。2010年6月12日上午8:00全市统一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2时,对已过线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0年6月11日到市检察院领取面试通知单。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根据职位需要,可在面试时增加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题。 4、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5、考试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可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13日统一进行。考核工作由市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于6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七、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委党建网、信阳市人事政务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8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党建网(http://www.hnxydj.gov.cn)和信阳人事政务信息网(http://www.xysrs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政策请拨打:0376-6366730(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0376—6365072(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笔试考务方面事项请拨打:0376—6369870(信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1、信阳市检察院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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