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石 发表于 2010-5-12 18:13:05

新乡市平原博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讲解员公告

新乡市平原博物院是新乡市标志性文化建筑,是集文物、史志、档案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展馆,即将向社会正式开放。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0人。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文博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10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

  3、普通话标准、声音响亮、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或有外语专长者优先。
  4、年龄在23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25岁),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二、待遇

  1、经考试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合同期内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工资按每月800元计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需带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简历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免收报名费)。

  2、笔试:符合条件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3、面试:笔试后,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通过抽签排定面试顺序。

  4、体检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顺序递补。
  5、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笔试、面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50分):内容为方针政策、社会历史基础知识、新乡市情、《文物保护法》、和讲解员基本素质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面试(50分):内容为10分钟模拟讲解。
五、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新区政府办公大楼8楼832室。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3——3696518

新乡市文化强市建设和
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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