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县2010年公开招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县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编制限额内招聘39名,教育及卫生系统编制外招聘4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与工作能力。报考年龄具体计算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从县内编外聘用人员(政府雇员)招聘的岗位,须在本单位编外聘用指标限额内,通过公开招考或长期聘用、考核合格,并经县编外聘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原人事局下达批复使用的人员中报考。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本次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事招办)组织实施,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与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一)发布招聘公告县事招办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公告,将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招聘公告于5月11日在相关新闻媒体和铜陵人事人才网、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地点全县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5月25日——27日(周二至周四),逾期不再补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公安路1号)。咨询电话:0562-88295920562-88227562.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6月8日——9日(周二至周三)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3.报名有关事项(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A.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明;非统招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毕业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B.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低学段教师资格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等三科合格证书的,可先参加报名考试。C.上述暂未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考核阶段、考核单位通知的三日内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则取消聘用资格。D.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人员报考(指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报考县内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部门下发的聘用通知(文件复印件);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2)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如确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予以开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具体分配方式,由县教体局在报名时告知考生。(3)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4)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县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三)考试1.笔试(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测试专业知识和教育行业共性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本知识,分值占70%。行业共性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基础课程改革的相关理论与政策,分值占30%;报考医生岗位的考生,测试卫生行业共性知识,内容是:生理、病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报考县直部门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占70%;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30%。本次笔试旨在测试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3日(周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确认时,没有按通知时间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果放弃,不再递补。对因不再递补或其它原因造成仅有1人参加面试的,为体现公正,保证录用人员素质,其参加面试取得的成绩须超过同行业(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其它类三行业)参加面试考生成绩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试教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有关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处)公布。(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招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阶段。体检不合格造成体检对象缺额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果放弃,不再递补。(五)考核与公示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并调阅个人档案、查验报名资料。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不合格造成聘用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县事招办审核,提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如在考核与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公示结束前将放弃情况告之拟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持该考生的书面承诺材料报县事招办并提出申请后,县事招办将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再递补一次。如不能提供材料的,则不再递补。(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局向考生发出《铜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以下简称《聘用通知》)。考生凭《聘用通知》7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持《聘用通知》在14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局办理考生聘用、人员登记、工资核批和人事代理等手续。在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直接进编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不直接进编实行编外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享受编内人员同等待遇,满一年后,视编制空缺情况,五年内全部进编。?(七)其它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五、纪律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62-8812645(县监察局)、0562-8829590(县人力资源局纪检室)、0562-8829592(县人力资源局公务员股)。六、本公告由县事招办负责解释。铜陵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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