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学生处2010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学生处2010年计划招聘大学生辅导员一名,特公告如下: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男性,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善于交流与沟通,合作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就业派遣资格。二、岗位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学生干部或团、学工作经历,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点。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及本院艺术类专业。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附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简历;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3、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四、报送应聘材料方式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邮政编码:100073电子邮箱:zhaoquansheng@nacta.cn电子文档请发至上述信箱,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原件。五、时间要求我院学生处接受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下午4:00前。六、招聘考核我院成立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学生处通知其参加应聘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七、其它1、按照我院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凡与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院应聘。2、我院自2008年起,对聘用人员(含接收毕业生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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