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0年度招聘40名人员信息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学校用人渠道,优化学校人才结构,制定此公开招聘方案。一、招聘岗位
2010年共招聘教学、科研人员40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岗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五)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招聘信息将在本校网站、山东省人事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
2、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人事处或相关院系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派遣期内国内院校毕业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和荣誉的证件。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由学校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带入总成绩。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
教学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其它岗位主要采取面谈和答辩的方式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院系组织,采用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手段的能力等。试讲后由专家当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及发展潜力等。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对试讲人员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总成绩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高级岗位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按《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通过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核批准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八)公示
经学校批准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立成
联系电话:0535-6902433
电子信箱:ydrsc@ytu.edu.cn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烟台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64005
烟台大学
二○一○年四月
附件:
烟台大学2010年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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