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5-6 18:33:13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及江北区文化馆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位于宁波市区西北侧,东南临甬江与江东区相望,南濒姚江,与海曙区、鄞州区连接,东北毗邻镇海区,西接 余姚市,全区面积20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万,是宁波最大的中心城区。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文化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 要,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江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江北区文化馆编导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江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3、 具有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 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 以后出生);
  6、 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文字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强、口头表达能力出色者优先考虑;
  7、 身体健康。
  (二)江北区文化馆编导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3、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 以后出生);
  5、 具有3年以上编导工作经历,主导过3场以上大型广场文艺晚会;文字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强、口头 表达能力出色者优先考虑;
  6、 经确定选调的工作人员原人事编制身份不变。
  7、 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约谈、考察、体检等程序 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1日-2010年5月10日。
  2、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者到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箱。
  3、 报名所需资料:
  (1) 自荐材料及报名表;
  (2) 学历学位证书;
  (3) 研究成果、在有关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能反映个人成就的资料、获奖证书;
  (4) 身份证;
  (5)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现场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部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部(局)邮箱,其他 材料的复印件根据要求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通过传真发送至我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若干名约谈对象。
  (三)约谈:主要了解选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 实精神等。网上报名者在约谈时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根据约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 务员录用规定。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考察对象,并由我部(局)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考察。
  (六)调动:综合各方面条件,经江北区委宣传部(文广局)部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报人事部门同意 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约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切费用自理。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则视为主动放弃。
  (三)如果本次选调工作无合适人员,则放弃选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669890、87667996 (周一至周五)
  传真:0574-87669891
  联系人:陈先生、吕先生      
  邮箱:jbqwxcb@163.com
  地 址:宁波市新马路61弄(江北区区政府大院内1号楼),邮编:3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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