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梓潼县教育体育局2010年招聘50名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按照《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新招教师50名。
(二)岗位设置
高中4人:语文2人(职位代码1001)
数学1人(职位代码1002)
英语1人(职位代码1003)
初中29人:语文4人(职位代码1004)
数学8人(职位代码1005)
英语5人(职位代码1006)
物理6人(职位代码1007)
化学4人(职位代码1008)
生物2人(职位代码1009)
小学12人:英语10人(职位代码1010)
体育1人(职位代码1011)
美术1人(职位代码1012)
幼儿园5人(职位代码1013)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1992年5月4日-1981年5月4日期间出生)。
3、一人限报一个类别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4、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须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
5、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2010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梓潼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
(三)报名手续: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如系2010年毕业的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自荐材料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3张;毕业证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交县人事局补验。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梓潼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收费:按川价字费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50元,进入面试收费80元。
四、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进行审查,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个别紧缺学科可放宽到2:1,否则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说课)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成绩各占50%。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4日到梓潼县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说课)
1、面试(说课)比例: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说课)对象,面试(说课)比例根据开考人数确定。开考比例为3:1及以上的,面试(说课)比例为3:1;开考比例为2:1的,面试(说课)比例为2:1。
2、面试(说课)内容分别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体育局政工股人事股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说课)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或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同级层次学校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县教育体育局。复检只安排一次。
七、聘用手续办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事局报到。未经县人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拟聘人员分配按考生综合所得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在报考相应类别学校选择招聘岗位。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12312(县人事局)
0816----8219234(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816----8212042(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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