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口加工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4年6月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封关运作,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从而使郑州出口加工区由以往单一的保税加工贸易区转变为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对外保税贸易、服务贸易、保税研发、保税检测维修等为一体的目前开放度最高、功能最完善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为河南省会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行政派出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职权、职责和市政府授权,统一行使对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的行政管理权。其中,管委招商局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项目库和招商网络,组织各种形式的招商洽谈活动;负责项目引进的策划、咨询、联络、跟踪服务和进区协议的签订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等。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全国,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 招聘条件
1.招聘人数:4人
2.工作部门: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招商局
3.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端正,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勤奋敬业,性格开朗,善于沟通,熟练掌握商务谈判技巧,热爱招商工作;
(3)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应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有4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应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6)英语六级(日语二级,韩语五级)以上水平,口语能流畅对话;
(7)全日制博士学历者,免笔试;
(8)进入面试程序时,具有1年以上招商或外贸工作实践经验者,成绩加5分。
4.岗位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根据工作表现,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择优享受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待遇。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其中,网上报名者,请于6月4日以前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北端,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办公楼711室。
联系人:郭华,电话:0371-66866100,66866102。
网上报名请登录:WWW.ZZEPZ.GOV.CN查阅下载报名表格。
邮箱地址:zzepz@zzepz.gov.cn
报名时间:5月4日起至6月4日止(节假日照常上班)。
2.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于6月10日至11日到郑州出口加工区办公楼711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四)聘用
凡择优被正式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附件: 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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