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发表于 2010-4-28 09:31:28

浙江省遂昌县2010年招聘58名新教师、校医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表1,请登陆“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查询。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遂昌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校医职位的考生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不作要求)。3、现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志愿者。(二)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4月27日至1992年4月27日期间出生)。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和校医不作要求)。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和专业限制;第一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专业可放宽到学科大类(文科类和理工类)。三、招聘办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3、报名时所带证件:(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户籍证明等有关证件。(2)历届毕业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3)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志愿者服务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1、笔试:(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2)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8∶30-11∶00。(3)笔试地点:遂昌三中(遂昌县妙高镇东街109号)。(4)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30%、学科专业知识70%(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教材教法等);汽车修理、电子商务、旅游类只考学科专业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等知识。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相同学科采用同一专业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面试:招聘岗位在4名以上(含4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在3名以下(含3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比例不足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汽车修理、电子商务以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旅游、校医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其它学科以说课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三)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分学科按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体检单位的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分数悬殊较大(比体检分数线低5分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名额。(四)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四、注意事项:1、2010年录用的新教师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2、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5、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专业对口的岗位。6、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7、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8、2010年招聘的新教师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还需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招聘的校医需在两年内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32号)执行。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察局:(0578)8123914附件:1、2010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计划表2、2010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人员报名表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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