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4-26 09:47:40

安徽省怀宁县关于2010年度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经怀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度公开招聘11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1、高中教师: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2、初中教师: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3、小学教师: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上述对象中县内已占编上岗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招聘名额及学科招聘实行名额控制、分科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全县招聘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55名、小学教师35名(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为3:1以上,不足3:1比例时,将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考。三、考试内容和范围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按学科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比例计算采取进一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面试人选时,则同分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高中教师为撰写本学科高中起始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空堂教学;初中教师为撰写本学科初中起始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空堂教学;小学教师为撰写本学科四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空堂教学。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对口报考相关学科;未开考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特长自愿选择初中及小学相关学科报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会同县监察局、教育局、公安局共同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有学科成绩表)和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每人交报名费120元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报名时间:2010年5月12日—14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笔试时间:2010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五、考核、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须经组织考核和体检。1、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考核不合格。①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②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③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④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500元以上处罚的;⑤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⑥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⑦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六、录取办法及待遇1、符合报名条件、考核合格、身体健康者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不能确定录取名次时,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2、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岗位的选择实行高分优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人事局鉴证。首聘期限五年(首聘期限内不得申请工作变动),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聘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待遇。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县人事局4611164县教育局4611408监督电话:县监察局4611228            怀宁县201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怀宁县人事局代章)2010年4月22日




附表一:怀宁县2010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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