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石 发表于 2010-4-21 07:17:41

大学生三支一扶补贴2010年1月1日起调整

大学生三支一扶补贴2010年1月1日起调整
从青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青岛市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大学生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在岗服务期间的补贴。据悉,新调整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补贴由生活交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各项保险费缴纳数额,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通知》规定,从明年起,青岛市大学生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在服务期间,将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生活交通补贴。按照各区市现行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各项保险费缴纳数额,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大学生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在服务期间的补贴,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确保按照标准每月15日前发放。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生活交通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生活交通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区市人事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生活交通补贴的部门发放。
据悉,大学生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在服务期间的补贴等费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其中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截至10月,今年我市“三支一扶”已累计招募1006名毕业生到农村一线工作,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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