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发表于 2010-4-8 19:36:43

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公开招聘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
(一)本科生专职辅导员:14人。
(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2人(外国语学院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
二、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科生专职辅导员:要求为全日制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要求为全日制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其中应聘化学化工学院专职研究生辅导员者,同等条件下化学专业或相近学科毕业研究生优先)。
应聘者须在2010年7月前能够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学生工作,团结同志,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并获得过省、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应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者在研究生阶段必须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
7.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含25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个人综合考评成绩居年级前10%;
8.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应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者可放宽至30岁),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9.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审核加盖公章成绩单的复印件,《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体现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报名(外地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地点)。
1.应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应聘者到学生工作部(处)报名,传真:0773—5846411,邮件:xgbsjk@126.com)。
2.应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应聘者到研究生工作部报名,传真:0773—5853852,邮件:gxsdygb@126.com)。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时,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
②应聘者在发送的个人简历、登记表中粘贴电子版免冠照片即可,不用单独发送个人照图片。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若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应聘者(须笔试合格)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并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用人单位在入围的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12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1.应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
报名地址:广西师范大学学工部(处)思想教育科
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处):0773-5846412,人事处:0773—5846402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工部(处)思想教育科
邮编:541004,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
2.应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报名地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田家炳教育书院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研究生工作部:0773-5816572,人事处:0773—5846402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
邮编:541004,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
(四)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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