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技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及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为依据,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国家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用科学、实用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考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二、招考单位简介、招考职位及名额等(一)学校简介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技工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创建于1956年,设有鸡西和哈尔滨两校区,占地面积15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习工厂、学生宿舍、校园餐厅等设施。其中教学楼内设标准教室、微机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师、数控编程实验室、电教室、教师资料室、电子电器、金工、教具等实验室。实习工厂分设专门的数控加工车间、焊接车间、机械加工车间、钳工车间等。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高级讲师及高级工程师占35%,讲师占60%。学校注重素质教育和特色教育,突出动手能力、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实训中的科技含量,突出打造学校品牌专业。目前学校在校生3200人。学校长期开设数控机床、数控线切割、车工、钳工、铣工、镗工、电工、焊接、微机制图、仪器仪表等专业,办学条件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实习设备齐全,极大地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学校在完成全日制教学任务的同时,为了振兴老工业基地,根据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下岗再就业教育。(二)招考职位及名额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岗位学历备注
电气自动化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电子信息工程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文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械制造2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英语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焊接2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4财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经验者优先
数学1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械自动化2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GCD,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5、身体健康;6、具有专业岗位所需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7、如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和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3月30日—2010年4月14日联系人:晏绍伟联系电话:0467-2389448三、招考程序和方法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工作人员。(一)招考准备厅党组审议招考工作方案,成立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二)发布招考公告聘用单位将在报名前至少15天,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中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额、条件、报考方法等内容。(三)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到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指定地点报名。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用人单位设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身份证(相关年龄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两张;(4)所学专业为相关专业的须提供专业课设置证明。3、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对报名本系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对报考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和备案。4、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采取筛选原则。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分别以百分计算,先笔试后面试。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相关内容。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后,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录用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优先者作为入选条件。(五)体检和考核体检原则委托市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招考单位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可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六)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经厅党组审定拟录用人选,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七)监督加强对招录工作的监督,厅纪检监察室要参与全过程并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为87130315、87130130。(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落编、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九)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十)相关待遇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四、本方案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0451-87130057)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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