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郑州指挥学院聘用文职人员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专业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优先聘用。聘用专业为物理教育、电子技术大学基础课教学。首次聘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二、聘用条件
政治第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获得双学位的学生优先考虑。具体条件是: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到武警部队工作,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要求。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9岁;社会流动人才最大不超过35岁;
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聘用程序
1、报名。学生自愿携带个人资料到武警郑州指挥学院政治部干部科报名;
2、初审。聘用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3、考试。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其履行职责的能力或技能;
4、政审和体检。对初审、复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条件审查和身体、心理健康检查;
5、聘用。聘用单位从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并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书;
6、报到。已签订合同书的聘用对象,按规定时间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以及户籍关系等到武警郑州指挥学院政治部干部科报到;
7、培训和试用。聘用人员报到后,按规定参加20天左右的军人基本常识培训,然后分配到武警郑州指挥学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后,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的,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试用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所在院校大学生毕业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当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聘用的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参照郑州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聘用的文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间的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在军队单位聘用的时间,计入本人工作年限(工龄)。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违反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拥军路武警郑州指挥学院干部科
联系人:段明亮 电话:136749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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