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114|回复: 7
收起左侧

[疑问] 政法应届生的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3 11: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刚看了辽宁的公告有对应届生的解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0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我想政法的应届生应该也是这样的,仅代表个人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坐个沙发!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10-3-23 1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解释不错,很支持哈
发表于 2010-3-23 11: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杨凡


    好好!这个解释真不错!
发表于 2010-3-23 11: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lyl2620233
                                                               国家对择业期的规定应该不是空话!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发表于 2010-3-23 14: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 去年栽在户籍上面,  档案和户籍要同时在校!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4: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igaoke1988


    什么意思,那有的人上学去的时候就没迁户口的怎么办?
发表于 2010-3-24 18: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届没有审查是不是没工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2-1 14:30 , Processed in 0.29094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