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3-22 10:15:18

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3月30日报名

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是江北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承担全区建设行政、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及房地产管理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拟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一、招聘专业市政、道桥、交通管理类专业1名;财务管理专业1名。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2、市政、道桥、交通管理类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宁波大市户口,身体健康,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江北辖区内单位工作,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财务管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宁波江北区户口。三、招聘办法及程序1、报名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时—下午4时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所需证件、材料:社会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相应招聘。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日;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2、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4、体检、考核面试后,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5、公示、录用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6、其他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我局与人事部门协商决定是否递补。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区建设局0574-87380989,87660713,8766262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3)本简章由江北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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