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2-21 12:45:43

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是市外办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照签证业务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共8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从事外事专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1日至1992年1月11日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熟练(一般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以上),熟练运用计算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10:00—1月13日12:00,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考生应在1月15日10:00—1月18日12:00,登陆www.spta.gov.cn“报名表打印”栏目,进入系统并查询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8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考生应事先准备好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未通过审核者不能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1月26日10:00—1月28日24:00,网址为:www.spta.gov.cn“准考证发放”栏目。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月30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2月22日起在www.spta.gov.cn公布。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还须接受用人单位复审和英语水平测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22161252、22161255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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