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统招2009年应届毕业生)6名。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与资格条件序号具体工作部门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备注
1德都地震台地磁电观测1地球物理类专业、地质类专业、地球化学专业、计算机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地震台站所在地生源优先聘用。
2牡丹江地震台测震、前兆观测、仪器维修1
3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测震、流体观测、仪器维修1
4鹤岗地震台测震、前兆观测、仪器维修1
5密山地震台测震、前兆观测1
6宾县地震台测震、前兆观测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⑴ 填写《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⑵ 个人简历(附照片); ⑶ 大学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资料; ⑷ 本人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及发表的论文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电子信箱或邮寄至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所有材料恕不退还,可以是复制件)。 2.人事教育处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日期结束3天后在黑龙江地震信息网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方法。笔试内容为论文写作、大学高等数学和英语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论文写作40分,高等数学30分,英语30分。 在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少于3:1。 4.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察和聘用人员。四、公示与聘用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地震信息网、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地震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毕业生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五、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六、招聘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8日。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黑龙江地震信息网另行通知。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150090,电子信箱:hljdzjzp@163.com,联系人:李丽娜, 联系电话:0451-87016620、82661824。 附表:《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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