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8 13:18:14

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学教师公告

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学教师公告 为了确保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2010年秋季面向全市招生,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高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要求,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在更大范围内选聘优秀人才,为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其中:
(一)语文教师15名;
(二)数学教师15名;
(三)英语教师15名;
(四)政治教师5名;
(五)历史教师5名;
(六)地理教师5名;
(七)物理教师7名;
(八)化学教师7名;
(九)生物教师7名;
(十)音乐教师4名;
(十一)美术教师4名;
(十二)体育教师6名;
(十三)信息技术教师5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国语高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在职教师:
1、三年以上教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30周岁(含)以下;
2、十年以上教龄,国家承认本科学历,40周岁(含)以下;
3、十年以上教龄,国家承认本科学历,职称为中学高级教师的,可放宽到45周岁(含);
(二)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1、"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年龄26周岁(含)以下,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和就业协议书)。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和就业协议书)。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5、截止2009年12月31日,符合报考年龄要求;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三门峡人事人才网"(www.smxrsj.cn)、"三门峡教育信息港"(www.smxjy.cn)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元月23日至3月1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聘者可登陆"三门峡教育信息港"公告栏中的"招聘教师报名"栏目,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在信息提交完毕后关闭网页,重新登录以确定数据是否成功输入。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
网上通过的报名者,请本人在3月3-4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东段)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聘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由所在学校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和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具有三门峡市辖县(市)、区户籍,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应出具相关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信息采集费每人15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0年3月11-12日8时至17时30分到三门峡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职教师应聘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理念和教学案例分析。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 3月13日进行。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下午2:30-4:30专业科目。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促进我市就业实际出发,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具有三门峡市辖县(市、区)户籍并且从我市考入"211"工程院校,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我市各县(市)、区"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3月11日18时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提交有关证书,"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面试
面试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3月27日至28日进行。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所报考学科的科目),每个考生说课为时间20分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
面试实行百分制。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面试成绩=教案设计(10分)+说课(4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
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教案设计(10分)+说课(9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在职应聘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教学成绩;其他应聘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财政全供编制,并享用一室一厅住房一套。
有关公开招聘外国语高级中学教师详细情况请及时登陆"三门峡人事人才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查询。
咨询电话:0398-2872151  2976877 2816612附:1、《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国语高中教师计划表》2、《三门峡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国语高中教师专业类别》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 门 峡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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