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年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9 17:29:42 点击次数:95次
各位09届入伍毕业生:
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做好200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就补偿代偿材料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原无通知书开具证明的,在《应征入伍通知书》下发后立即将复印件上报学校。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原件上要求各审核部门公章齐全,县级资助部门如未成立资助中心可加盖同级教育部门行政公章。
二、申报时间
2010年1月22日前学校将完成材料初审,并及时上报到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请将以上材料尽快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及时圆满完成该项工作,请各位申请者务必按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逾期学校将不再受理。
校学生资助中心
2010-1-19
额也想…… 我没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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