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0 10:21:39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是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现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卫生厅同意,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我中心2010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二、招聘原则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岗位:门诊药房1名,医学类药学专业(西药学),本科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福建生源或福建户口,有医疗卫生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四、相关待遇1、按闽委发[2001]8号和闽政办[2002]162号及闽卫人[2003]2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中心实行全员聘用制,聘用后,由我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壹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五、招聘程序1、公开招聘信息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址:www.fjcdc.com.cn)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者须填写《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度应聘人员报名表》(附后),另附电子邮件一份至人事科,注明应聘岗位,并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审核后原件归还)到福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办理手续;外地报名者可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报名,待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人事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3、资格审查中心人事部门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者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本中心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对组织笔试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4、考试与考核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技能考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聘用人选需达合格线。应聘人数需达到拟聘岗位人数3倍以上,方可组织考试。考试程序:笔试前五名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位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技能考试)。参加面试的人选需达到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以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相加总分高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致电0591-87550423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和排名。考试的组织管理按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5、确定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入选。如果拟聘人员为已参加工作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执行,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报请卫生厅同意依次递补。六、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通讯地址: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综合楼3层)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76号邮政编码:350001联系人:林强电子邮箱:rs@fjcdc.com.cn联系电话:0591-87550423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〇一〇年元月十八日
附件: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度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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